环保北京 发布于 2018-07-14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本市《意见》”)。
本市《意见》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攻坚力度,对中央《意见》和本市“十三五”规划的措施任务,进行适度加严、细化、量化,并有所创新,是今后一段时期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主要内容
本市《意见》包括五部分,十二章。第一部分(第一章)分析了本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第二部分(第二章)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三部分(第三章)强调要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第四部分(第四章)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五部分(第五至十二章)部署了八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坚决打好净土持久战,切实维护首都生态环境安全,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一、本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美丽北京建设迈出坚实一步。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复合型”“压缩型”的生态环境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相比还有差距,防范生态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的压力依然存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不均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能完全适应超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生态环境仍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短板”。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必须要应势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刻不容缓地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包括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等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阐述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的重大时代课题,要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中,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严守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减量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攻坚治理大气污染等“大城市病”,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先保护好生态环境。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指南、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是推进首都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级、本领域的污染减排、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乡镇(街道)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机制。
(二)强化督察考核问责
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强化督查反馈的问题,完善任务分解、调度督查、明察核验、信息公开、整改验收等环节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建立奖励、问责机制,树立正确政绩导向。
(三)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重点完成自然生态监管机构改革、全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将环保执法纳入乡镇(街道)实体化执法平台。
四、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要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24%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28%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3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26.1%;森林覆盖率达到44%以上。
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建成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美丽北京基本建成,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成为世界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二)原则
确定了环境优先、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精细治理、依法监管和全民共治等六个基本原则。
五、重点任务
(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是去污染产能,到2020年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2018年底前完成在册“散乱污”企业的集中整治,随后通过巡查、用电用水和大气污染监控,及时发现、分类整治。建立镇村产业集聚区的用电用水、污染排放考评机制,对排名靠后的镇村产业集聚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
二是加严节能节水节地和环保标准,加强用电用水、污染排放监测,新建项目污染排放减量替代,到2020年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7年下降20%左右。
三是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进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到2020年新水用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能耗、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17%、15%以上。
四是引导公众绿色生活。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如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分类投放垃圾、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导绿色饮食和“光盘”行动、拒绝露天烧烤、不放烟花爆竹。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交通领域大气污染物减排30%,各区降尘量下降30%。
一是打好柴油货车等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调整运输、车辆结构,减少柴油车使用。建设货运铁路网,到2020年全市货物到发铁路运输比重提高到10%。提高公交、邮政等车辆的电动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达到40万辆左右。
严格监管,减少污染排放。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2018年9月底前,将低排放区扩展到全市域,严格执行禁行限行规定,每年完成150万辆(次)的重型柴油车检查,闭环管理超标排放的柴油车。
2019年底前,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和标识管理政策,分行业建立使用备案、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度;2020年起禁止使用未经备案、无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新机场基本使用新能源运营保障车辆、地面支持设备,首都机场到2020年近机位全部实现地面电源供电。
二是打好扬尘污染管控战。
对施工扬尘,安装视频监控、颗粒物在线监测等系统,实施闭环管理,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停工、停标等处罚。
对道路扬尘,制订更严的保洁标准,对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高速公路、郊区公路的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检测评定道路扬尘并反馈至责任主体,督促整改。
对渣土车,处罚不符合要求、遗撒车辆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
对乡镇(街道),实时监测粗颗粒物,应用卫星遥感等手段监控裸地扬尘,按月评价考核。
三是分类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对工业,严格标准约束,推广使用挥发性有机物低含量的原料,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环保技改工程、达标排放行动计划,未来三年石化行业逐年减排10%。
对建筑涂料、胶粘剂,2018年9月底前完善绿色采购政策,2019年1月起财政支出的各类工程必须使用低含量的建筑涂料、胶粘剂;严格生产、流通领域监管,曝光不达标产品。
对成品油,严厉查处假劣非标油品和尿素溶液。
对汽修、餐饮行业,完成汽修行业喷漆污染升级治理,设定执法检查量、违法查处率等量化指标,严格监管。
四是打胜压减燃煤收官战。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到2020年清洁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5%以上,解决燃煤污染问题。
五是积极应对空气重污染。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体系,到2020年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三)以“河长制”为统领,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
一是严格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按流域监测评价考核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的水环境质量。
二是保证饮用水安全。2018年底前,完成密云水库等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实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建设清洁小流域,涵养水源。
三是污染减排、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2018年底前,在完成建成区57条黑臭水体整治的基础上,完成非建成区84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全市累计完成141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提速厂网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初期雨水集蓄系统,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力争到2020年底前直排入河的污染源基本“清零”。实施永定河等河湖水系整治,到2020年河湖利用再生水达到9.7亿立方米以上。建设湿地、减少河道铺装硬化,恢复水生态。乡镇(街道)级、村级河长加强同水务、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查处污水直排等行为。
四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开展污水处理,鼓励用生态办法处理农村污水,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鼓励种养结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四)坚决打胜净土持久战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完成土壤污染详查,严格保护未受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重点监管污染地块,鼓励生态修复;确需二次开发利用的,必须先评估、治理和修复,有效防控风险。
二是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率分别提高到99.8%以上、60%,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0.25万吨。粪便消纳站粪液、餐厨垃圾处理厂废水、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需处理达标。
三是着力防控危险废物污染。按照公益性定位,建设一批医疗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五)切实维护首都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的风险防控、过程管理,严管高风险放射源。以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应急能力。
(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建立监管平台和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荒山绿化、多元拓绿等工程,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推动区域协作
加强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保联治和生态共建。
(八)完善治理体系
在监管方面,建设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包括建立覆盖街乡镇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完善全市地表水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建成全市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环保失信惩戒、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在政策方面,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建立覆盖空气、水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涵养区考核和综合化补偿机制。
在法治方面,制订移动源和危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等法规,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支持公益诉讼。
在科技方面,开展科技攻关,推广污染治理最佳适用技术,建立智能化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精准治污能力。
在社会行动方面,将环保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环境教育基地开放力度。开展贴近市民、实际、生活的公益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完善12369热线等渠道,鼓励市民监督,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提升市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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